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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
1.本省户籍;
2.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
3.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02/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代办人员:代办人的有效证件),非本省户籍的,另提供在我省其他县市个人参保证明,至各医保经办窗口或各区镇、社区(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03/缴费比例和基数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3800元/月,缴费比例9%,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5元/月,合计347元/月。
04/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征收工作2021年10月移交税务部门,每月21日、25日为灵活就业批量扣款日。
1.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的,应在每月20日前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当月缴费成功的,从次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月21日之后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当月不再批量扣款,参保人若要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需在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登记后自主缴费。
2.暂停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的,应在每月20日(含)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暂停缴费手续,税务部门从当月起不再扣缴医疗保险费;21日起申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默认当月须缴纳医疗保险费。
05/缴纳方式
代扣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到可至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在本人银行账户中按月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每月21、25日为医疗保险集中扣款日,请在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
截至2021年9月底正常参保的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已签订委托扣缴社保费协议的,原协议继续有效,2021年10月11日以后每月仍在原银行卡中扣款缴费。
注:委托银行代扣缴费仅适用于当月保费,其他保费(包括以前月度欠费补缴、政策性补缴、退休一次性补缴等)应使用经办银行柜面缴费或线上缴费方式。
自主缴费
非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员:全月可通过银行柜面查询缴费(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查询缴费)、线上缴费(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社保缴纳”)。
暂停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要求暂停扣缴医疗保险费的,通过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原申请经办机构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并确认当月是否仍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如需缴费,按照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06/中断补缴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按规定时间缴费,未按时缴费的,可以在自然年度内申请补缴,可持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现场办理补缴申报。申报完成后通过自主缴费或银行柜面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2.自然年度内补缴的,补缴基数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执行,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执行,同时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补缴对应期间的医疗费用。
07/退休一次性医保补缴
1.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低于zui低缴费年限的,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基数的5%乘以不足缴费年限计算补缴金额,一次性补足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每一缴费年度的补足缴费基数由上级医保部门公布。2021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一次性补缴年度月基数 6862 元,补缴比例 5%,补缴金额为每月343.10元,补缴到账后开始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补缴金额全部进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2.未及时缴纳医保退休补足年限费用的人员,按规定中断职工医保待遇。
3.人社部门养老待遇核定完成后,养老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及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退休核定手续。
08/退费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退费,按照方便缴费人原则,在信息系统退费功能上线前,除因重复征收形成的退费,税务受理并核验后,医保经办机构退还。其他情况的退费,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处理。
09/待遇等待期
1.shouci参加太仓市基本医疗保险且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在足额连续缴纳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太仓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待遇等待期内中断缴费后再续缴的,视作shouci参保,待遇等待期重新计算。
2.在太仓市以外缴纳的苏州大市医保缴费记录(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记录)还未转移到本市的,在参保时需在每月25日前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参保材料,经区经办机构登记操作后,从提供资料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入,待遇等待期内不可使用。
10/中断缴费或未及时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冻结个人账户,并依法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11/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金。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zui低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3.在苏州大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应当满10年。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自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手续后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12/缴费查询和凭证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可在税务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缴费信息。
2021年10月以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打印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2.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税务局综合服务旗舰店(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096/index.html),点击“个人服务”事项中的“江苏社保电子票库”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如需进一步了解缴费有关的业务,可拨打太仓市税务局特服号96888743咨询;如需进一步了解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等信息,可拨打80607251、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咨询。
来源: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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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看房电话:15365322628 0512-5399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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