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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里
都会扣掉一笔钱
用于缴纳社保、公积金
曾经有朋友说每个月少领好多钱
用也不会用,感觉不如不缴
这样想误会可就大了
五险一金真的大有用处
可以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各种保障
在苏州缴纳社保公积金有什么用呢
今天就来给大家说道说道
养老保险
哪些人要缴养老保险
1、企业职工
1.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在本市市区办理就业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
3.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编制外的人员。
4.上述对象中的离退休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本市市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以及退休人员。
3、居民养老保险
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就业人员(在校学生除外)。
养老保险用处
就是在我们退休后不工作了
还能有钱拿,保障老年生活
以企业职工养老金举例
(居民养老保险金可以看今天的第3条推文哦)
养老金怎么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影响因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多少和缴费年限长短。
1、基础养老金:
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年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下表所示:
图源苏州社保
3、过渡性养老金∶
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以及1996年以后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部队服役时间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人员,符合规定可推算基本养老保险储存额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推算储存额除以120计发。(PS这个只有部分人可领)
医疗保险
医保类型
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需要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费,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
医保个账的钱怎么花
1.用于支付本人门诊医疗费用;
2.上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金额结转下年度使用后,除可继续用于门诊医疗费用的结付外,还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
3.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人员,可在规定限额内,申请将部分资金划转购买指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后,其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且上述医疗费用中有自费费用的,自费部分直接自动从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6000元以上部分中支付。
5.对长期居住在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地区(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的部分城市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养老金实行异地社会化发放且办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包括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人员),经本人申请,其当年个人账户预划金额和往年个人账户余额,由市医保ZX于每年7月份账户更新后,通过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渠道一次性发放给个人。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未按时缴纳或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从次月起冻结,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
哪些情况能享受生育待遇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1.产前检查费用;
2.生育医疗费用
3. 一次性营养补助:2275元
4. 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
生育待遇一览表
图源苏州医保
失业保险
哪些人要参加失业保险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了也能领钱
★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补贴标准:1643元/月~2280元/月(如有调整以官方公布为准)
👉申请指南:哪些情况下可以领失业金?线上可以申请吗?答案来了!
★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
(2)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
(3)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申领ZUI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请指南:@失业人员,这份钱你领了吗?12月底截止申领!
工伤保险
哪些人要交工伤保险
1.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本市市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中,难以按缴费工资参保缴费的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可以项目(施工合同)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
因工受伤能享受哪些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发生规定的费用(含工伤复发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其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
(3)职工转往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并事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其交通费按实结付;住院前途中食宿费按实际发生天数予以补助,ZUI长不超过2天,补助标准:住宿费按实结付,每天ZUI高不超过200元,伙食费每天30元。
其他工伤补助发放情况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在限额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为4182元、3348元、2513元。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发给一次性伤我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低于苏州市ZUI低工资标准的,予以补足。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5.职工因工死亡(含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含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只享受丧葬补助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积金
在苏州,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
都用得到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提取额度:
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按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载明的月租金额、月缴存额的65%和ZUI高限额三者之间取ZUI小值提取。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ZUI高限额每月1500元;
职工及配偶租赁同一自住住房的,提取ZUI高限额每月3000元。
买新房可以用公积金DK
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DK余额;
3.SC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DK;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DK担保。
DK额度:
DK额度和自己缴纳的公积金多少有关
来源:苏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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