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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是件比较磨人的事
尤其是一边工作一边待产的女性
既要平衡工作与生活
又要好好养胎
妈妈们的权益应该被保障
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
产假、哺乳假的事
分别有多少天?期间工资怎么发?
女性们为自己看看
男性为身边有需要的女性了解一下
江苏产假规定
产假天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
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综上所述,江苏省的妈妈们可享受产假天数应不少于128天(如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假期待遇
产假、护理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这2个假期。
注: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江苏哺乳假、哺乳时间相关
工作安排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1)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哺乳时间
(1)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
假期待遇
根据规定,哺乳假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zui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
各位女性朋友一定要
懂得捍卫自己的权益
来源|苏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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