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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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有市民来电询问,新建精装修楼盘使用的装饰材料等,是否会进行公示?
A: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我市执行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苏住建房〔2020〕18号),该通知适用于2020年10月9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成品住房房源。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成品住房买卖合同中,列明约定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现场公示成品住房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
来源:太仓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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