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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咨询买房房子退税的问题,得到太仓税务局的答复——
问:本人与2022年10月份出售房产,并于2023年1月份 购买一套新房。现新房网签合同已经备案完成,还有本人出售房产时是本人单独所有,购买新房是夫妻共同所有,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退税,如果可以退税的话,什么时间可以办理退税(退税时间 有无截止时间?)。还有办理退税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答: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税务局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满足以下条件:1、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2、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应均在苏州市内;3、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4、应先出售住房且缴纳个人所得税。满足以上条件后可至出售住房所在地税务大厅办理退税业务,所需材料如下:1、纳税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卡;2、出售住房网签合同;3、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网签合同、不动产证复印件;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网签合同及复印件。承办单位:太仓税务局
来源丨寒山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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