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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厨房、卫生间、阳台、楼顶……上述地方漏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那么是不是该由物业出钱进行维修呢?
解读:其中要分4类情况处理:
(1)新建商品房处于质保期内的,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来负责维修;
(2)属于自用部位(如业主家厨房、卫生间)或人为破坏、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由使用人(一般指业主)自行组织维修;
(3)超出质保期、因使用年限较长等自然原因出现的屋面、墙面(公共部位)渗水、漏水等问题,应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4)如果没有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的,可由相关业主分摊费用来负责维修。
来源:太仓城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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