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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交的上海公积金,我老婆交的苏州自由职业公积金,我们两个能在苏州组合贷款买房吗?额度怎么计算?
【答】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积金中心答复如下:您和配偶共同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苏州市范围内(不含工业园区)的普通成套住宅;2.以家庭为单位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均为正常,且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满6个月(若自由职业者在申请日前未按期缴存、但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参照单位缴存职工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的60%折算);4.购房首付款达到规定比例(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至少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至少5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需同时满足商贷要求);5.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若需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银行商业按揭贷款条件,如:1.月收入应不低于组合贷款还款额的两倍;2.个人征信良好;3.该套住房是家庭在苏州市范围内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等。您可以选择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太仓农商行、邮储银行共七家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5(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9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2.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服务大厅进行贷款额度测算。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45——11:45,13:30——17:30。如仍有疑问,请致电苏州公积金服务热线0512-12329。承办单位:公积金中心
素材来源:寒山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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