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外地公积金正常在缴状态,现在太仓买房(未在太仓缴公积金),能否使用外地的公积金贷款?怎么用?

【答】可以使用。需要在缴纳当地(外地)的公积金中心,拿到(1)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具体文件名以当地为准)(2)从贷款时间往前推算,1年的公积金缴纳明细。
但是要注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要之前没有做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只做过1次。
目前,苏州(太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余额的15倍计算,个人最高贷60万、家庭最高贷90万;第二次使用,个人最高贷30万,家庭最高贷50万。此外,多子女家庭(有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上限可以上浮30%,即第一次家庭最高贷117万,个人最高贷78万;第二次家庭最高65万,个人最高39万。
另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新房,需要提前跟开发商确认下,房子有没有在房地产交易系统备案。
其他的材料参照常规房贷要求。
注:以上内容,经电话咨询整理,仅供参考。每个人情况不同,且政策具有时效性,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请务必拨打苏州公积金热线12329或到公积金办事窗口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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