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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苏州市实施最新户籍政策《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和《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新政实施以来,有很多新市民朋友来电咨询落户相关问题,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了解苏州落户新政,我们特推出“小苏小州说落户”栏目,为大家提供咨询、解答疑问。
后台咨询较多的问题,后期“小苏小州说落户”将详细解答,请大家持续关注。
小苏:
经过前面两期,很多新市民朋友都已经了解积分落户的申请条件了,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一聊申请积分落户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小州:
申请积分落户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声明等。
小苏:
能详细讲讲每一种材料分别指什么吗?
小州:
没问题!
(1)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居住地登记在市区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3)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
(4)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5)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6)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等。
此外,申请在与直系亲属共有住宅房屋(申请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屋积分落户的,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至积分落户窗口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并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申请在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屋积分落户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在市区无房产证明。
以租赁房屋申请积分落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房产证明,需要落户在租赁房屋内的应由租赁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至积分落户窗口当场签订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声明。
小苏:
那怎么知道不同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呢?
小州:
我们给大家列了一张对照表,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查找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小苏:
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吗?
小州:
是的,请务必带好所有材料的原件至积分落户窗口办理申请。
其中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至积分落户窗口当场签订。
小苏:
大家都清楚了吗?本期我们就聊到这里啦,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都可以在后台留言或拨打咨询电话(后台回复联系方式即可查询)咨询哦!
小州: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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